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范本

发布时间:2017-12-27 编辑:晓玲

  有关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下文是小编整理的考核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范本篇1:

  1、目的:

  为严格执行项目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引导项目职工搞好安全生产,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项目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项目各级安全管理负责人。

  3、权责:

  3.1.安质部负责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报经理审批。

  3.2.安全生产考核频次为每半年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加薪和晋升的一个标准,对于优秀者给予嘉奖,对不合格给予警告。

  4、考核内容:

  4.1.安全教育:

  4.1.1.新进员工上岗培训达标率:年度上岗培训达标率为100%的得满分5分,95%~99%的得4分,90%~94%的得3分,85%~89%的得2分,80%~84%的得1分,80%以下的不得分。

  4.1.2.在职员工定期培训达标率:年度定期培训达标率为100%的得满分5分,95%~99%的得4分,90%~94%的得3分,85%~89%的得2分,80%~84%的得1分,80%以下的不得分。

  4.1.3.员工安全知识掌握程度:抽查员工对消防安全知识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程度,每年定于6月份和12月份两次抽查员工,每次抽查5%的人员,经抽查的员工100%了解的得满分5分,95%~99%的得4分,90%~94%的得3分,85%~89%的得2分,80%~84%的得1分,80%以下的不得分。

  4.1.4.班前会开展:平时班前会不作记录,但发生安全事故或者有安全隐患时,必须形成班前会记录。有班前会记录的得满分5分,有一次未做好班前会记录的,不得分。

  4.2.消防安全管理:

  4.2.1.用火、用电: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次违反用火、用电规定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如有一次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者已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4.2.2.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次堵塞通道和安全出口现象,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10分。

  4.2.3.危险化学品管理: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次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10分。如有一次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者已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4.2.4.消防设施维护: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次堵塞、圈占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4.2.5.物料摆放:经相关安全管理巡查、检查,每发现一次物料未按消防五距要求摆放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4.2.6.其它消防安全: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次违反其它消防安全规定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4.3.生产安全管理:

  4.3.1.员工劳保用品佩戴: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人未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10分。

  4.3.2.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无效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10分。如有一次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者已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4.3.3.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处机械维修保养记录未如实填报或未按期保养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4.3.4.员工违规操作: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如有一次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者已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4.3.5.安全隐患自查:经相关安全管理巡查、检查,每发现一处安全隐患而本部门未自查到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完成的,不得分。

  4.3.6.其它生产安全: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次违反其它生产安全规定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范本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行为,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各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

  第三条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目的是为了建立科学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专业管理、安全职能部门监督的原则,有组织、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实行奖励与处分制度,考核结果与各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的年度评比挂钩。

  第二章 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对象为各部门。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无发生火灾事故、无发生被盗案件、无发生经济案件、无发生刑事案件;

  (八)预防因工责任伤亡事故,员工因工千人责任死亡率为零,员工因工千人责任重伤率低于0.08;

  (九)预防信息安全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信息安全事故;

  (十)预防群体性不稳定事故,企业内部秩序良好、稳定。 (十一)安全事故等级划分考核。

  第三章 考核方法与考核程序

  第七条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按自然年度进行。

  下达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组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相关人员组成。对被考核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八条 考核工作采用以被考核部门自评报告为基础,考核小组对被考核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评定的方法进行。

  第九条 被考核部门的自评工作,由安全生产领导机构依据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具体实施办法由本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 自评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及自评得分;

  (二)各单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基础资料、原始记录清单;

  (三)责任目标相关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检验报告或证明材料;

  (四)安全事故统计表。

  第十二条 考核工作包括以下主要步骤:

  (一)听取汇报 负责人向考核组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二)查阅档案资料 依自评报告及其所列清单,全面审核原始记录、基础资料、相关部门的检测检验报告或证明材料;

  (三)现场检查 对照考核内容,对被考核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或抽查;

  (四)小组评定 考核组对被考核部门进行考核评定。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应当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若有不足,按照山西中煤平朔宇辰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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